绍兴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绍兴地处中国东南沿海,位于北纬29°14′至30°16′,东经119°53′至121°13′,东接宁波,西临杭州,距上海232公里。总面积7901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01平方公里。“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以水乡泽国闻名于世的绍兴,自古为受人称颂的旅游胜地。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首批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绍兴市现有对外开放的旅游景点近200处,“悠悠鉴湖水,浓浓古越情”。绍兴以其人文景观丰富、水乡风光秀丽、风土人情诱人而著称于世,自古即为游客向往的游览胜地。绍兴就是这样一座地方色彩很浓的著名水城。悠悠古纤道上,绿水晶莹,石桥飞架,轻舟穿梭,有大小河流1900公里,桥梁4000余座,构成典型的江南水乡景色。东湖洞桥相映,水碧于天;五泄溪泉飞成瀑,五折方下;柯岩石景,鬼斧神工;兰亭以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而被称为书法胜地;沈园则因陆游、唐琬的爱情悲剧使后来者嗟叹不已;此外还有唐代纤道,南宋六陵,明清石拱桥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绍兴风土人情,以乌蓬船、乌毡帽、乌干菜为代表,在数千年的历史演变中,积淀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并呈现独特的地方风采,令人仰慕神往。境内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光照充足,年平均温度16.4。C,年平均降水量1300毫米。景观:八字桥兰亭御碑亭会稽山镜水飞瀑流觞亭宋六陵咸亨酒店圆善园越女春晓越中名士苑周恩来纪念馆蔡元培故居。